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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赴江西省举办海西港口发展合作对接会方案的通知

  (三)内容。通过闽赣两省政府、企业的交流对接,签订与港口、物流相关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两省经贸、交通等方面的协作发展。

  (四)形式。为确保务实、有效,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着重点放在抓好会前省直有关部门、省大型国有企业及沿海有关设区市政府、港口局、港口企业的先期调研、拓展业务对接工作;注重宣传海西港口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服务优势等,以期引导两省产业扩大合作领域、拓展合作空间。通过2~3个月的调研、拓展、沟通,形成初步成果后再确定会议的具体时间。与2006年推介会相比,本次会议简缩省直有关部门的大会发言,注重闽赣两省政府之间、企业之间签订合作协议的质量效果,同时组织“两集两散”港口所在地设区市参加,力求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关于对接会具体安排

  拟定于2008年年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赴江西省南昌市举办海西港口发展合作对接会,会期一天。

  (一)上午。召开大会,主要议程为:

  1.江西省政府领导致辞;

  2.福建省政府领导作大会主题演讲;

  3.省交通厅李德金厅长作《福建省“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建设及发展态势》的发言;

  4.特邀南昌铁路局领导就加强省际间铁路运输保障和海铁联运情况作专题发言;

  5.特邀江西省交通厅领导就加强省际间公路连接保障作专题发言;

  6.签约。

  (1)闽赣两省领导签订两省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全面对接的战略协议;

  (2)省交通厅、省经贸委分别与江西对口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3)闽赣双方关联大型工矿、物流、港口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二)下午。福州、厦门、泉州和莆田市港口企业与江西相关企业对接洽谈,分别由相关市政府承办,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洽谈形式和地点。

  (三)会议前后由省政府新闻办邀请江西省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海峡西岸港口专项宣传。

  三、关于我省参加对接会的单位及职责分工

  政府部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市人民政府及港口管理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交通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口岸海防办、新闻办,南昌铁路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出入境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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