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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赴江西省举办海西港口发展合作对接会方案的通知

  企业单位: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市港务集团公司,省物流协会及各大物流公司。

  有关政府及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对接会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包括与江西省方就对接会日程安排、会场布置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联络、衔接;牵头组织省交通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口岸海防办、新闻办等部门赴江西省与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组织省交通厅、省经贸委、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等有关单位、企业赴江西部分重点工矿和物流企业进行调研,摸清拓展闽赣两省关联企业经贸合作的空间,有针对性地提出拓展江西货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发言稿及协议等文稿的审核,以及有关具体事项的协调等,必要时提请省政府研究。

  (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起草省领导主题发言稿、闽赣两省领导签订的两省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全面对接的战略合作协议文本草拟并对接,并会同省交通厅提供通道建设情况(包括福建港口的出省高速公路、铁路综合通道现状、建设发展规划);

  (三)省交通厅。具体负责对接会务工作,并负责制作海西港口画册等宣传材料,提供港口发展情况(包括福建港口资源优势、对台通航优势、港口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

  (四)省政府新闻办。负责会议的新闻宣传工作,联系邀请江西省主要电视台、报社资深记者2~3人,协同我省主要电视台、报社记者开展海峡西岸港口宣传报道,并在会议前后在江西省主要电视台、报社刊登或播放;

  (五)省经贸委和南昌铁路局。负责提供海铁联运情况(包括福建与江西等内陆省份开展海铁联运的便捷性和经济性),省口岸办提供口岸通关环境情况(包括福建口岸服务质量、通关条件);

  (六)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厅、外经贸厅、口岸海防办。分别负责江西省对口部门及企业的联系邀请,邀请任务为:经贸委负责邀请江西省大型工矿及重点物流企业20家以上;交通厅负责邀请江西省港航及运输企业20家以上;外经贸厅负责邀请江西省外经贸企业20家以上;口岸办负责邀请江西省相关口岸联检单位。福州、厦门、泉州和莆田市政府负责组织本市港口部门和港务集团公司参会,并负责江西关联企业的联系邀请。

  (七)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市人民政府。在省港口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指导下,做好组团参加对接会的各项组织、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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