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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物流业呈现快速、健康的发展,在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准确、及时掌握我市重点物流企业运营情况,把握物流行业运行态势,更好的为物流企业服务,根据市领导要求,决定建立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已认定的45家省市重点物流企业中建立联系工作网络,明确联系人员。请各重点企业按附表1要求,请于11月10日前传至我委。

  二、实施物流行业月报制度。请各重点企业按附表2要求,于次月12日前将月度运营完成情况报送。

  建立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是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和考核、申报扶持项目的条件依据之一。各重点物流企业要积极支持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填报,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性。

  联系人:陈昌芳     电话/传真:83639037

  手 机:13611586072   电子邮箱:nuaaccf@126.com

  附件:1. 重点物流企业快报工作联系表

  2. 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运营情况表(月度)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表 1:
  重点物流企业快报工作联系表

  单位:
 姓名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办公室主任     
统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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