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工作的通知

  说明:
  1.表格内“★”为抽测设置项目。
  2.视力项目由市眼防所负责测查。
  3.形态项目包括身高和体重指标测定。
  4.本次抽测活动有关数据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作内参资料反馈。
  六、抽测数据评价方法
  1.个人成绩计算:抽测学生的各测试项目数据均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其对应年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照“评价指标与分值表”进行折算后累计个人总分(测定指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个人总分满分为90分(见附表)。依据个人总分值的多少进行排序。
  评价指标与分值表

组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项目分值

小学五年级

初中预备班

身高标准体重

10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投掷实心球(男)、坐位体前屈(女)

20

50米跑

20

跳绳

20

 

初中组

高中组

 

身高标准体重

10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投掷实心球(男)、坐位体前屈(女)

20

50米跑

20

跳绳

2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