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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等19个单位为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等19个单位为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皖政秘〔2008〕1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教育功能作用,推动全省国防教育和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察和评审,确定将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等19个单位命名为“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继续坚持建用并重,在巩固、提高、发展、创新方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省各类国防教育场所要不断加强建设,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为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安徽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
  淮北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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