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万户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七、在评选公示阶段,“12342”城管特服热线要认真受理社会各界针对公示经营户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情况投诉,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归纳整理,为最终评定提供依据。
  八、市执法局宣传处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

  附件:1、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条件
  2、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初评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条件

序号

评选内容

具体条件

分值

1

严格落实门前

“三包”责任

“三包”区域内无占道经营摊点、卫生环境秩序良好、门前绿化管护到位。

20

2

建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无“九乱”现象

定期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维护和清洁,做到临街立面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设广告牌匾及其它有碍城市观瞻的现象。

20

3

门头牌匾设置规范

设置门头牌匾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牌匾的日常清洁和维护。无污浊破损、显示不全、缺字少划、歪斜褪色等现象。

20

4

无出店和占道

经营行为

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在核定营业场所内进行,经营物品及工具不得在门店外摆放,不得在门店外变相从事商业促销活动。

20

5

积极宣传城管法规,自觉维护城市容貌,从事经营证照齐全。

遵守并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能按照所从事行业的管理规定,各种证照齐全;能引导他人革除不文明陋习,做守法典范。

10

6

主动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工作

主动参与市、区、街城市容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无违反其它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1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