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单位编制的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内河航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内容清晰、图表规范,设计深度基本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二)咨询单位根据国家和相应的行业法规、规范、标准等,按照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码头工程、陆域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房建工程及施工图预算进行了初审,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内容全面、基本达到了深度要求,原则赞同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82号)要求进行设计,但需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一步修改或补充,并补充工程技术指标数量的对照表。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一)总平面布置
1.建议对码头上、下游回旋水域半径、待泊锚地等进行复核,说明达到规范要求。
2.请设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港区与杨庙公路相临侧建筑红线的后退距离,增加对杨庙大桥的防撞设施。
3.加强对通过港区内油管上面层结构的处理。
(二)水工结构
1.与咨询公司沟通,复核水工建筑物的计算结果,根据复核结果对码头底板下桩基布置进行优化,并对码头抗滑断面结构进一步优化处理以增加抗滑稳定性。
2.码头前沿河底设计高程为-2.74米(85高程),近期先按-2.14米实施,建议明确实施方案。
3.注意码头基坑开挖的稳定性。
4.补充有关施工说明。
(三)陆域堆场
1.建议补充说明地基处理方案比选情况,并适当调整软基处理的范围。
2.建议对码头面层和道路结构层进一步优化,尽量减少断面型式的数量。
3.建议明确进港道路与杨庙公路平交口转弯半径。
(四)工艺
明确一阶段码头前沿和后方堆场工艺设备配置情况。
(五)供电、照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