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渝办发〔2008〕31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改革开放的迫切要求。为消除行业协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重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业企业及其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并经依法登记的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改革开放特别是直辖以来,我市把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发展作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产业发展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优化壮大汽车、食品、医药、建筑、建材等传统行业协会,积极培育证券、金融、软件、电子商务、会展、物流等新兴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迅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力量,在协调企业与政府关系,促进行业内部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明显。同时,按市场化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脱钩改革,到2005年,全市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全面实现了人员、资产、业务、办公场所和利益等“五脱钩”,行业协会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由于发展起步晚、规模小,行业影响力不够,政策法规不配套,我市行业协会还存在着职责不明确、功能不完善、结构不合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亟待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二)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以支持企业发展为要义,以促进经济发展需要为基础,着重从拓展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内部管理、改善政府服务等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运行规律和发展模式,逐步建立起与重庆经济发展相适应、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