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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也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可靠的生活保障。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最根本的措施就是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当前农民呼声最高、要求最迫切、影响粮食稳定发展的最大限制因素就是农田基础建设滞后,没有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基本粮田,很难实现机械化和适度规模经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作为国土整治中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利在千秋。各地应抓住国家和市政府大力支持土地整治、目前农村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整合土地整治、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和农业发展等财政重大专项支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布局、统一集中整治的原则,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持续推进商品粮食基地建设。建立一批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超过70%以上的高产稳产商品粮食生产基地,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各地在基本农田保护中要突出稻田这个重点,加强冬囤水工程建设,强化冬春稻田蓄水,恢复去年因旱改种面积,把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努力提高水稻单产,确保口粮食安全。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移土培肥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重点项目,通过工程措施与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增补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改变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加强耕地质量监测,防治农田污染、防止水土退化,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保障工业化、城市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对耕地的基本需求。

  (三)着力培植粮食种植大户,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种粮效益。无论是从解决技术推广入户、到田和提高农民的素质,还是解决种粮比较效益低、增加农民收入、防止耕地撂荒、发展农业机械化等,突破口都在扩大种植规模。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务必要把培植规模种植大户列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国家种粮直补中的大户倾斜政策、市财政的种粮大户农机奖励补助政策、农业部门的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扶持等措施,制定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又能体现公平公正、有利于操作考核的实施办法。通过政策驱动、科技促动、产业化拉动,促进土地通过委托代耕、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向种植能手集中。建立促进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与提高科技推广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机制,探索农机专业化服务的新路子,培植农机专业户,组建农机专业服务队,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减轻种粮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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