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石的审批(注:沙石采矿权拍卖确定业主后实行)

  十、区城乡规划建设局(4项)

  1、标准化厂房建筑及市政建设项目报建备案

  2、标准化厂房施工许可证

  3、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4、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区消防大队(2项)

  1、丙、丁、戊类工业建筑工程项目防火设计审核

  2、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防火设计审核

  十二、区工商局(6项)

  (以下1-6项,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公共娱乐场所、食品、交通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外,对未取得法定前置审批文件,但符合主体登记其他条件的实行“先照后证”告知承诺制)

  1、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4、分公司设立登记

  5、非公司企业登记注册

  6、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开业

  十三、区交警大队(3项)

  1、配置停车场及改变用途审批

  2、公共停车场审批(配建停车场除外)

  3、设置客车车站审批(停靠站除外)

  十四、区教育局(1项)

  1、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

  十五、区粮食局(1项)

  1、福建省粮食收购许可证

  十六、区外经局(1项)

  1、区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注: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

  十七、区民政局(1项)

  1、社会福利机构(托老院)审批

  十八、区矿管办(1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