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区县排查的基础上,市建委将组织督查组,由市建委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区县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针对四季度施工高峰期,赶工、抢工现象较为突出,以及冬季气温低,风、雨、雾天气增多等特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制定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一是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及防滑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从事施工作业,严厉查处因抢、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凡是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检查记录工作,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对市政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规定,特别是对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大脚手架支撑体系、模板支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专项施工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认真仔细的论证,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三、强化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的预测预报,早分析、早部署、早安排。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对于各重点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和有效。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