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为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充分发挥节能服务产业对全省节能降耗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和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
节能服务产业是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节能检测、咨询、设计、评估、审计、培训、认证以及节能技术推广、节能工程项目建设等。近年来,全省各类节能服务机构在服务全省节能领域、推进全省节能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看,我省节能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尚未形成产业规模,难以满足当前节能服务市场的需求。我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潜力巨大,市场广阔。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改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全国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有利时机,适应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尽快形成有特色、有竞争优势、有较大规模、有显著效益的节能服务产业,促进我省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搞好协调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完善政策制度,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管理引导,形成特色明显、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