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运作为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节能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二是强化引导服务,从服务和监管两个方面,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是推动创新发展,根据市场需求,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节能服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三)目标。到2010年,壮大一批综合性节能服务机构,发展一批重点行业领域的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初步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服务体系。到2015年,节能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节能服务产业不仅服务省内市场,而且走向省外和国外,带动全省节能技术和节能装备产业快速发展。
三、强化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
(一)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机构,提高节能服务机构内在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造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配合政府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和行业服务工作,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提供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使其发展成为产业龙头;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利用在本领域的节能工作经验和优势,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要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顺应时势变化,不断开拓创新,建立保障节能服务体系高效运转的机制,提升分析市场、把握市场、开拓市场的能力;要建立人才培训、引进、使用和激励制度,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节能服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的能力和作用;要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注重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针对节能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要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合理定位品牌形象,确定品牌核心价值,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引导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推行金融租赁等多层次、有特色、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律和服务对象需求,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采用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组织节能服务机构开展以提高综合实力、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优良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开发项目融资、保理等业务新品种,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