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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的通知

  (二)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谋划经济工作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统筹好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项目建设时序的衔接;统筹各种用地途径,多渠道挖掘用地潜力,积极争取列入省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为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统筹项目前期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筹集等各项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要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台帐,尤其是对明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要安排好手续办理、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要加快项目审批手续上报、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对市定重点项目,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发改委牵头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实行联审联批,一站式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要尽快组织上报。已经上报待批的,要明确责任人,全程跟踪服务。各级政府应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三)尽快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协助项目单位千方百计做好资金、征地等开工准备工作,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力争今年年底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700亿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利用当前有利的施工季节,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力争早日竣工投产。积极推进市文博馆、体育馆、文化会展中心等政府投资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要确保完成全市重点项目2008年年度投资计划168亿元的目标,保证51个重点项目如期竣工。对已竣工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保证竣工项目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切实起到强化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后劲。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形成有效合作推动机制。在基础设施、装备、煤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织一批重大项目,通过独资、参股、BOT、转让经营权、资产重组等方式对外招商,力争在利用国外、市外资金上有新突破。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履约率。加强产业承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做好产业转移招商工作,着重做好食品、机械、电子、服装鞋帽、玩具、家具、制药等产业的承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谋划、推进、招商等工作,明年实施100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带动工业投资3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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