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紧实施一批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共生。紧扣加快推进“率先西部”全面小康进程,把民生工程放在扩大内需各项建设之首,加快实施人口管理信息、农村清洁用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移民等十大民生工程,以及自然博物馆、特殊教育和残疾人文体中心、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精神疾病和暴力型精神病防治中心等十大公益项目。集中解决民生领域历史欠账,加大力度策划小流域治理、煤矿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村综合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新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在明后年继续得到中央进一步投资支持,并着力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五)加大一批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保持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改造786万平方米和工矿棚户区改造230万平方米,建设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成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积极研究解决部分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积极引导市场消费,实施房交会契税、营业税免征政策。扩大公积金个贷覆盖面,鼓励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支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允许拆迁户补差安置面积适当扩大;对利用财政资金购买新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视为政府委托代建行为,受托方可以享受委托代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二手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完善相关代建手续后,比照享受委托代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开发企业从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信贷支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宽资金渠道。
(六)加快一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用好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确定的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加快园区设施建设的政策。对经过国家核准的30个区县特色园区加强指导,包装策划一批符合国家要求的园区道路、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支持。切实落实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意见,加强集约节约用地,加强环境保护,完善产业链和提升集群效应,引导企业投资向5个千亿元级、10个百亿元级产业园集中,努力提升园区集中度。
(七)抓好一批内引外联项目,营造国内外投资“避风港”。落实好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要求,通过优质高效服务,降低营商成本,提升市场吸引力,增强投资者信心,努力使重庆成为国内外投资的“避风港”。加强对已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促进已签约项目落地实施。用好用活具有重庆特色的政策优势,进一步优化以人为本、安商助商亲商的综合环境,加快设立重庆保税港区。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充分调动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积极性,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新引进一批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力求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实际利用内外资年均增长30%以上。支持市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利用资源价格下降有利时机,积极实施并购战略,积极谋取市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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