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抓住一批产品订单,稳定就业形势。加强市场引导和政府采购,利用政府投资项目带动材料设备物资供应,使近年形成的工业生产能力得到有效利用。对政府投资的铁路、公路、机场、电网、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廉租房、农村沼气、农村卫生院(室)建设等公共工程,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本地企业跟踪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帮助企业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和争取订单,增强本地企业竞争能力。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重庆地方产品。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农民工返乡回流统计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工回流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信息引导和就业培训等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订单,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综合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通过创业场地、税收费用、金融信贷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积极创业。
(九)增加一定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把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作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标准,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免费中职教育试点区县,扩大返乡创业基金,扶持农民工创业增收。2009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县由3个增加到20个,2010年实现区县(自治县)全覆盖;2009-2010年农民工养老、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社保关系市内无障碍转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改革。扩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覆盖范围到各区县(自治县),并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好中央低保补助,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改善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制度。
(十)抓好一批关键领域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改革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确定的价格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油、水、电、气、煤等资源要素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流动。做好各项价格改革方案测算和策划,争取对重庆经济运行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择机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标准,专项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基金。尽早谋划国家即将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预案准备,协调患者、医院、药商等各方利益,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做好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对接和引导,做好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化解矛盾,确保人心稳定。切实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企业投资。按照“大部委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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