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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批准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函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批准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函
(浙交函〔2008〕289号)


省交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的函》(浙交投〔2008〕185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技术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80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批复修正概算,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8年8月12日,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起于云和县东山头附近,接丽龙高速公路云景枢纽互通,经云和安溪、西周岭、景宁溪口,终于景宁县城鹤溪镇西北,之后设临时连接线与现52省道相接,全长11.524km,其中西周岭隧道左线长6750m,右线长6765m;溪口隧道左线长1205m,右线长1228m。临时连接线长度为0.933 km。
  二、同意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临时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0m。
  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三、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路线、路基、交叉、桥涵及隧道等土建工程。
  四、同意全线路基横断面、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请项目公司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配合工作。包括:
  (一)应根据实际地形通过动态设计对排水系统进行细化。
  (二)应加强对高度超过20m的高边坡的设计,做到一坡一图,实施期间做好动态跟踪设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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