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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2009年深化畅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地铁办负责,加快建设地铁二号线,启动地铁一号线工程,全面推进地铁建设工程。
  3.市建委牵头,市市政管委会负责,实施“城市环路工程。尽快完成一环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市三环路道路工程和南三环与东三环连接线工程,三环路全线建成通车。完成华清东路、太华路北段等一批主次干道建设,做好行政中心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十里铺至临潼城市快速干道、关中环线西安段全线建成。
  4.市建委牵头,市市政管委会负责,落实长乐路、北新街拓宽改造工程和新行政中心配套设施等新建道路工程;加快推进工农路、洒金桥大街、阿房路、辛王路、华清东路等拓宽改造续建工程;完成65条城区道路的翻建改造工程。
  5.市建委牵头,市市政管委会和各区政府负责,按照“以区为主、以奖代补”的形式组织实施,完成65条背街小巷的改造工程,促进城市形成级配合理的路网体系。
  6.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新建10座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并对已建成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周边的人行道护栏进行封闭,杜绝行人乱穿,保障行人安全和车辆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7.市市政管委会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容园林局和市公安交管支队参与配合,完成部分主干道路100处公交港湾建设工程。
  8.市市政管委会负责,加强全市道路巡查与养护,消除坑、包、沟、槽,提高道路路面平整度,完善和强化城市道路功能。
  9.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城市交通整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需要,自主组织实施开发区内道路的建设、改造,以拉大城市骨架,完善道路网络。同时要建设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
  10.市公安交管支队按照交通需求,对于道路线形和绿化带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提出改造意见,由市市政管委会负责,市容园林局配合,尽快进行改造;并实施一批主次干道交叉路口的渠化改造工程。
  11.市市容园林局负责,在道路施工改造工程结束之前,及早开始绿化,杜绝扬尘现象,创造良好景观。
  12.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市政管委会和公安交管支队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全力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逐步消减占道停车现象。
  13.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在建成区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安装信号灯,增加灯控路口数量。增加城郊结合部道路信号灯、隔离护栏、减速带、减速道钉、振荡标线、路口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数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14.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把道路标志标线纳入城市交通管理规划。规范城市道路限速、指路标志设置,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和城市次干道、支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清理、完善,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大范围、方向性、连续性的指路问题,实现道路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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