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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张政发〔2008〕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张家界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新型工业,改造优化传统农业,不断繁荣现代服务业,适度超前发展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产业,努力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一)旅游业

  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目标,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努力推进我市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产业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旅游品牌向国际目的地转变。着力推进功能配套与完善,重点抓好旅游服务基础设施、高星级酒店、健身娱乐、休闲度假和商务会展项目建设,逐步提高旅游国际竞争能力;高标准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政府对旅游资源开发的监管和服务;努力完善旅游要素配置,加大景区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旅游综合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工业

  依托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鼓励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以生物资源为主体的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农产品深度开发利用,发展各类旅游食品、保健品、纪念品和旅游用品;科学开发水能资源,大力发展可再生的绿色能源产业;整合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和科学、合理、高效益开发矿产资源,不断延伸产业链。鼓励和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鼓励产业集群发展,引导优势企业向园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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