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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08年度市第三批医疗救助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08年度市第三批医疗救助经费的通知
(沪民救发〔2008〕101号)
民政局:
为进一步缓解城镇贫困市民的医疗困难,现将2008年度市第三批医疗救助资金万元,拨给你区(县)。请按照《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沪民救发[2000]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0]121号)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地区的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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