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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城市建设管理行业促进意见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城市建设管理行业促进意见
(青建发[2008]220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筑‘一主三辅多组团’城市框架,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应当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事业全局,以基础设施超前建设为切入点,以房地产大开发为着力点,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立足点,以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制高点,为“拥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构建滨海城市组群一体化格局,实现“环湾保护”可持续发展,打造现代都市型海湾城市,最终把我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
  一、以超前规划环湾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为拥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调整青岛市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
  根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要求,认真梳理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工作内容,适度调整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后期工作纲要,补充有关“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内容;做好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城市大容量快速交通体系建设,为“拥湾发展”提供便捷、畅通、高效的交通服务系统
  建设以道路网、轨道网和重要交通枢纽组成的大容量、快速、便捷环湾交通体系,按照功能分明、层次合理、衔接有序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工作,完成东西快速路三期、胶州湾高速改造、湾口隧道主线与海湾大桥市区接线工程;实施重庆路高架路、新疆路快速路建设工程;加快环胶州湾城市轻轨、地铁的建设;加快实施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加快行人过街设施及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出行难、坐车难、停车难”紧张状况;结合道路建设及设施改造,建设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做好市北、四方、李沧等6个启动片区的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工作,进一步缩小南北差距。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建设,做好城市建设与拥湾发展配套工作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和人口发展需要,统筹做好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环卫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改善居民居住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制定有力政策法规,切实保护崂山水库、产芝水库等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城中河的水质应满足国家景观环境用水标准要求;重点加强胶州湾北岸和红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作;根据用电需求增长,加快输变电站建设步伐。
  (四)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保护胶州湾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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