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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城市建设管理行业促进意见

  (十六)以“环湾保护”为契机,制定创办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制定我市创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编制青岛市生态园林体系发展规划,完善修订《青岛市沿海湿地保护和恢复规划》、《青岛市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2005-2020年)》。以创办中国(青岛)世界园林花卉博览会为契机,大力发展我市会展经济和园艺花卉产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绿色花港”和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十七)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滨海风貌景观规划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做好新建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做好高新区绿地系统规划;开展环湾区域水系统循环模式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水环境修复对策研究。依托我市“山、海、城、岛”四位一体的城市特色,做好滨海风貌景观的规划建设。 吸引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八)加强湿地保护和老企业生态化改造与大项目建设,构建环胶州湾休闲观光旅游新格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湿地进行明确定界保护,尽快将城市湿地依法划定绿线,纳入法制管理范畴。积极推进国家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充分利用湿地资源优势,整合小港湾、四方滨海新区、红岛、高新区等旅游资源,以沧口火车站改造和四方滨海新区为基点,引入旅游大项目,发展第三产业,配套建设高端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老企业搬迁改造,打造博物馆、创意园等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海上旅游和生态旅游产业,突出海滨观光休闲 度假、水上运动等旅游产品,打造环胶州湾旅游岸线和胶州湾旅游新景区。
  (十九)切实做好城市人文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城市历史文脉为前提,在实施拥湾发展战略中切实保护城市历史遗迹、传统工业和人文民俗等文化遗产。通过改造区片内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对部分具有重要文物价值和代表性的传统企业进行生态性改造,打造博物馆、创意园、主题公园等新型产业。同时建设美术馆、展览馆、 剧院等文化设施,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链,丰富临海区域文化内涵,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新型文化城区的发展。
  (二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生态与城市的和谐统一
  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把公众参与作为搞好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市民、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真正形成城市管理互动式公众参与机制,最大程度地赋予广大市民参与权,让群众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人,变“被人管”为自我管理、自觉管理,进而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促进城市文明。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结构框架,进一步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理顺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建立协调顺畅、沟通密切、管理严谨的运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的统筹性和计划性,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专业优势,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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