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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人才集聚机制。

  (1)普及和提高全民互联网知识。鼓励开展互联网应用推广、宣传、普及等,每年保证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互联网的推广应用和培训。

  (2)进一步加强在渝高校互联网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支持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积极推进互联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应用型人才。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支持高校和企业建立独立的互联网学院或开设互联网专业。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对互联网产业从业人员开展分层次、分类型的再培训、再教育。

  (3)制定互联网企业专业人才培训、培养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交流、奖励等机制。互联网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软件中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6〕71号)中的安家补助费、购买商品房等有关优惠政策。

  6.市场培育机制。

  (1)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导向以及推广宣传等方式引导需求,鼓励传统产业与互联网产业融合,推进传统产业和社会各行业对互联网的应用。

  (2)积极发展信息资源市场,发挥市场对信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信息服务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化,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信息商品流通,鼓励信息消费,扩大有效需求。

  (3)完善互联网产业中介组织体系,推进社会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互联网产业的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水平,努力形成有一定影响和特色的区域性信息市场。

  (4)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产品营销、信息服务、网上交易、电子签约、第三方支付、网上售后服务等活动,对具有一定规模且吸纳一定数量本地企业加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根据本地企业加盟的规模给予一定的奖励。

  (5)出台对农村互联网用户的资费优惠政策,推进互联网在农村信息化、农业信息化、远程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扶持适合农村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加快推动互联网应用在全市农村的普及。

  五、政策措施

  (一)投融资政策。

  1.从2008―2012年,市财政每年新增的信息产业及外包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要运用政府出资补助、贴息、奖励等多种手段,带动社会资金、风险投资资金进入互联网产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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