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六条 纳税人汇算清缴结束后,主管地税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追征企业少缴税款,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工业和其他行业并存混合型企业认定小型微利企业具体计算方法
例一:某企业职工人数9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其中:从事工业的职工46人,工业资产额2100万元;从事服务的职工44人,服务业资产额400万元。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46/100+44/80=0.46+0.55=1.01>1
2100/3000+400/1000=0.7+0.4=1.1>1
职工人数和资产额两项占比只要有一项大于1即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上述企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例二:某企业职工人数90人,资产总额2200万元。其中:从事工业职工52人,工业资产1800万;从事服务业职工38人,工业资产400万元。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52/100+38/80=0.52+0.475=0.995<1
1800/3000+400/1000=0.6+0.4=1<或=1
因为职工人数和资产额两项指标占比均小于或等于1,所以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附件:2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认定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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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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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工业囗 非工业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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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囗 否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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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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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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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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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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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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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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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
| 2月份
| 3月份
| 4月份
| 5月份
| 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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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
| 8月份
| 9月份
| 10月份
| 11月份
| 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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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均职工人数=(1+2+3….12)/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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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备案声明:
本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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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审核人:
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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