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政府、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两本帐”,建立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防止“隐患常查常有,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格安全许可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发放和延期换证工作,通过安全许可,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未经安监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予批准立项建设。对拒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确保新建项目不留新的安全欠帐。四是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液化石油气等重点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已经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实行全方位动态监控。五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要按照《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六是合理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