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吞吐量大的要求,在县城或交通沿线人流、物流、信息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健全活畜及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大力发展酥油、曲拉、牛绒毛等畜产品专业市场以及牧草种子、网围栏、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市场,全方位服务农牧业、农牧村、农牧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设一处在甘、青、川具有重要辐射带动作用的大型活畜交易市场,按照便捷、公平、合法的要求,改善交易基本条件,为客商提供储运、信息、安保、食宿一体化的服务平台。由州县畜牧局牵头,尽快建立“甘南州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中心”,确定专人,建立网络,开展草畜产品方面的市场实时价格信息服务和市场动态咨询发布,促进产品网上交易,提高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发展订单生产、合同收购、期货交易和产销直挂、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手段,积极发展草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草畜产品营销网络。
四是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大力推进“一特四化”、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基本保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一特四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提升州级、强化县级、充实乡级、延伸村级”的思路,从机构、设施、队伍建设三方面着手,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州、县、乡三级饲草料、畜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控、农技、农机推广等体系的改革与管理,切实加强业务人员的考核、培训,鼓励科技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深入产业化经营各环节开展技术服务,另行取得服务报酬,调动科技人员的创业服务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与技术推广机制,切实发挥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一特四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公益性的农牧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州、县、乡三级服务体系房屋破旧、设施简陋、手段落后等突出问题;安排专项资金切实解决村级防疫员报酬、乡站药械周转金、应急物资储备、农牧业科技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牧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以产业带建设为主,各乡镇普遍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总量由现在的16个增加到80个以上,实现70%以上的农牧户加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有、民管、民享”的原则,支持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特色产业,开展信贷、技术、信息、仓储、运销、培训等服务。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传递产业信息、推广技术、促进农牧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牧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害农牧业、农牧民的行为。
(三)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依托青藏高原纯天然、无污染的资源优势,突出特色,着力打造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完善甘南牦牛、欧拉羊、河曲马等特色畜种和牦牛肉、藏羊肉、牦牛乳制品等特色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加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进特色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13年,牦牛、藏羊和草产业带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一是加快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积极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有机食品的要求,在对我州现有的13项畜牧业地方标准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一批突出甘南特色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到2013年,制定、修订畜牧业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60项以上,使我州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有章可循。从开展生态灭鼠、推广藏中药材、减少环境污染等细节入手,营造有机食品的草场、水源、空气等产地环境,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按照有机畜产品的标准,积极开展产地环境、畜牧业投入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扶持和引导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专业化种草养畜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牦牛、藏羊等特色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知名度,努力打造有机畜产品基地。
二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以州级为主、向县市延伸、以检测终端产品为主”的原则,加大对州、县市检测机构的扶持力度,改善检测手段,全面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开展例行检测工作,扩大鲜奶、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的检测品种和数量,并做好检测信息、法定检测报告的发布和检查,确保市场销售的活畜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
三是积极建立特色标准化养殖基地。按照“依托资源、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牧户”的示范模式,以主导产业、特色产品、优势资源和生产条件为载体,以标准体系、核心示范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标准化技术推广、畜牧业投入品管理和品牌培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基地的建设力度。
四是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兽医监管体系、动物防检疫队伍和工作机制,增强业务单位和科技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动物免疫、检疫、监测、诊疗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牲畜因病造成的损失,确保动物健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注重从源头入手,加大产地环境、畜牧业投入品和生产加工过程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行养殖档案和标识制度,构建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鼓励发展“就地屠宰、冷链运输、冷鲜肉消费”等新的流通消费方式,逐步减少活畜外运数量,扩大就地加工,严厉打击病害肉、注水肉和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确保牦牛肉、藏羊肉等特色肉食品的质量。
(四)扎实开展技能化培训
以提高农牧民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农牧民增收为核心,由州、县市新农办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畜牧、农林、扶贫、科技等部门配合,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搭建培训平台。健全农牧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与培训机制,创造农牧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依托州农牧民技术培训中心(州畜牧学校)、州藏综专和各县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村级“六位一体”活动室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农牧民培训基地,以“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两后生技能培训”等为重点,因地制宜与企业联合开办订单式培训,加快构建州、县、乡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建立农牧民流动培训学校,开展上门培训。加快编制培训规划,储备师资力量,组织编写教材,制作声像资料,建立实训基地。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次开展培训。按照“实际、实用、效能”的原则,分类分层次开展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围绕公路建设、建筑施工、机械维修、农畜产品经纪人、民族文艺表演、民族服装加工、民族用品加工、宾馆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等开展,增强农牧民转产转岗创收能力。对年龄偏大、文化基础偏低的农牧村劳动力,重点开展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农牧民,重点开展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建筑业等技术工种培训,加快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初、中级技工;加强对民族文娱演职人员的创收培训指导,搭建演艺平台,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用技术培训,主要针对纯牧业县的牧民劳动力,加强暖棚养畜、疫病防治、饲草料加工调制等畜牧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对农区、半农半牧区的农牧村劳动力,加强科学养殖技术、疫病防治、饲草料种植加工、藏中药材栽培加工等实用技术的培训,要把取证率、就业率作为检验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化培训成果的重要指标,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强化职业资格认证。
三是加强转移就业指导服务,保障农民工权益。加快建设劳务输转基地,扩大劳务规模,提高劳务输转的层次和水平。健全劳务供求和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坚持就地就业和外出输转并重,突出扩大州外劳务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转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牧民自愿组织外出务工。扶持奖励外出务工农牧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
四是加快非农产业发展,积极为农牧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牧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农牧产业发展,为农牧民就近就地转移和增收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农牧民积极发展加工、运输、商业、服务等家庭经营,促进农牧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强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引导更多农牧民进入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吸纳农牧村劳动力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功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将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牧民登记为城市居民的办法,推进农牧村人口离土离乡向城镇转移。依托城郊经济的培育发展,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农牧民发展农(牧)家乐、乡村旅游和观光休闲农牧业,开发农牧业的多种功能。
三、保障措施
加快发展“一特四化”,把以牦牛、藏羊为主的高原生态畜牧业培育成我州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2008)32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州农牧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是州委、州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特色畜牧业主导地位不动摇,实施“一特四化”不动摇,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不动摇的思想,切实把加快发展“一特四化”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工作部署、项目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等方面,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使推进“一特四化”、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