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农牧民直接受益。
一是建立地方财政扶持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惠农补贴和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州县市用于“一特四化”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从2009年起州县市都要设立“一特四化”专项资金,连续五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在现有8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200万元),玛曲、碌曲、夏河、临潭、舟曲、合作六县市每年不低于800万元,卓尼、迭部两县每年不低于600万元。全州扶贫资金的80%以上要投入到“一特四化”。专项资金由州、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捆绑使用,重点用于服务体系建设、规模化养殖、畜种改良、疫病防治、退粮还草、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市场体系、农牧民培训等方面的补贴和奖励。各县市要足额落实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和各类涉农项目的配套资金,确保各类资金发挥效益。要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对农牧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中心任务。
二是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农牧业技术推广资金、“两州一地”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等性质相近、使用范围一致的各项支农资金,按照产业规划布局进行整合,形成良性互动的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手段,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行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鼓励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发展。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外来资本投资“一特四化”的,除享受《甘南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牧业、农牧村领域,不断增强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后劲。
三是建立农牧村现代金融制度。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牧村改革发展。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一特四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涉牧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牧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牧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快农牧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牧村信贷担保机制。
四是坚持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牧村土地(草场)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草场)流转中介服务,探索土地(草场)流转新模式,鼓励土地(草场)向种草养畜专业户集中,积极推动种草养畜专业化、规模化经营。
(二)扎实搞好项目建设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抓项目作为大力推进 “一特四化”的重中之重,抓紧完善本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形成一批前期工作到位并能支撑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
一是创新项目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按照“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做好项目的论证、筛选、申报,在项目工作上取得新突破。结合实际,狠抓一批生产性、基础性、控制性项目和成长型、税源型、增收型项目。要建立动态的项目库,按照“收集市场信息、包装好项目、敲定市场准入条件、推向市场招商”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以项目吸引民间投资。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多渠道融资。继续争取国家对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型商品基地、农村“六小”工程方面的投入。支持“一特四化”龙头企业步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要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吸引省外、国外客商投资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等投入到畜产品开发建设。
三是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建设是推进“一特四化”的重要支撑,要在全州上下形成谋项目、抓项目、促项目落实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围绕具体的项目抓协调、抓服务、抓落实。认真做好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要素供给,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项目协调,科学规划,紧密围绕“一特四化”,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项目质量。
四是抓好典型示范。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试点先行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特色产业,树立新的抓项目理念,把每个典型和试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努力抓好典型示范的培育和建设,至少要抓2到3个好的典型,主要在养殖小区、反季节短期育肥、退粮还草、良种工程、龙头企业、市场建设方面选点示范,加快推动“一特四化”全面实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充分认识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把推进“一特四化”、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特四化”工作,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一特四化”上,强化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按照产业布局配置各种资源,合力解决“一特四化”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州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一特四化”,建立和完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长效机制。州、县、市新农办要发挥科学统筹、督促检查验收的职能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查考核;畜牧部门要发挥产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产业管理和项目规划,具体论证实施推进“一特四化”的各类建设项目,搞好技术服务与指导;发改、财政、扶贫、经贸、商务、招商、科技、乡企等作为产业促进部门,要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一特四化”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实施,落实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建设投入;规划、土地、交通、水电、劳动保障和金融保险等作为产业支持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放宽限制条件,支持“一特四化”发展;工商、税务、质检、卫生、审计、纪检等作为产业规范管理部门,要规范“一特四化”相关经营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我州“一特四化”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州县市都要成立专门的“一特四化”宣讲培训小组,制订详细科学的宣讲培训计划,抓好宣讲人员的培训,编写、制作藏汉两文、通俗易懂、符合生产实际的宣传资料。要将专门办班集中培训宣讲和流动宣讲相结合,政策宣讲和对农牧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教师的宣讲与教师同农牧民之间的互动相结合,使“一特四化”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三是全面落实考核奖罚。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一特四化”工作机制、考核奖惩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州县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领全州“一特四化”工作,将“一特四化”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州上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和资金分解细化到各县市、乡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市要把工作任务、考核奖罚分解落实到村,要以村为单位,建立由县乡干部、村干部、技术人员组成的“三位一体”包村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大督查力度,提高“一特四化”和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在州县市政府综合考核中的分值,并作为州级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完成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依据之一。要把对“一特四化”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县市、乡镇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对在推进“一特四化”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力推进“一特四化”是各级党委、政府在“三农”工作上的首要任务,为了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州委、州政府将参照计划生育和教育“两基”攻坚的做法,对“一特四化”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和相关部门实行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制。
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一特四化”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农牧民增收目标如期实现。
附:1、甘南州未来五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测算
2、甘南州一特四化专业化布局实施方案
3、甘南州一特四化产业化经营实施方案
4、甘南州一特四化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
5、甘南州一特四化技能化培训实施方案
6、甘南州一特四化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甘南州未来五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测算
一、农牧民收入平均增速测算
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一届人大会议甘肃代表团讨论时提出,要用5年时间使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现在全国平均水平。根据我州实际,州委、州政府提出2013年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对未来五年全州农民人均收入进行了测算。据测算,全州农牧民人均纯牧入从2007年的1711元增加到2013年的4140元,年平均增速为15.87%,年平均增量405元。按年增速不变测算见表1,按年增量不变测算见表2。
表1 年增速不变情况下全州农牧民收入增长情况测算表
单位:元、%
年份
| 人均纯收入
| 增速
| 增加额
|
2008
| 1982
| 15.87
| 271
|
2009
| 2297
| 15.87
| 315
|
2010
| 2662
| 15.87
| 365
|
2011
| 3084
| 15.87
| 422
|
2012
| 3574
| 15.87
| 490
|
2013
| 4140
| 15.87
| 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