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100分)。
4、完成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符合法定生育率控制指标(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标中的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符合法定生育率等三个指标考核不作为“一票否决”考核指标)(180分)。
(二)计生线考核项目(500分)
1、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100分)。
2、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90分)。
3、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孕情管理(140分)。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80分)。
5、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含流动人口)管理与质量(90分)。
(三)加分项考核项目(10分)
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10分)。
具体详细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三亚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评分指标分值及评分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党政线考核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收集相关情况的办法。计生线考核以根据WIS数据采取查阅资料和核对有关数据的方式。具体检查办法:
1、听取被考核单位总体工作汇报,了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情况。
2、查访有关部门,了解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情况。
3、查阅有关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资料和核对有关数据等。
(二)考核结果由检查组按评分标准打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查、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五、考核程序
(一)确定核查项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和工作过程以及WIS数据库数据为依据,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需要核查的工作项目。
(二)查阅资料和核对数据:根据确定的核查项目,查阅被考核单位相关资料,并根据WIS数据核对相关核查项目数据。
(三)评分与奖惩办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依照《考核指标》和本方案规定给予评分,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依照《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办法》(三发〔2004〕13号)规定给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