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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妇幼卫生科研协作和技术攻关,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培育妇幼卫生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针对乡镇妇幼人员匮乏现状,积极探索培养机制,选择在职转岗医务人员定向培养。
  (五)发挥中医药在妇幼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突出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设置中医科室,结合实施中医药“三进”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提高中医药在妇幼卫生服务中的能力。
  (六)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平台,以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建设为重点,整体推动全市妇幼卫生监测水平,实现乡镇、社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强化信息监测和质量控制,做好对妇幼卫生信息的分析、研究和利用。
  (七)改革妇幼保健机构用人和分配制度。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应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服务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对目标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人员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收入。从事群体保健工作人员的平均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级临床工作人员的水平。制定吸引妇幼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引导妇幼卫生人才到民族地区和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对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妇幼卫生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在科研、论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一)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推广“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建立产儿科急救网络。市、县区、乡镇三级要建立功能完善、系统规范的产儿科急救网络,承担产儿科急危重症救治、转诊和指挥协调任务。推行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分级预警制度,规范产儿科急救流程,确保急救绿色通道运行畅通。
  提高产科技术质量。严格产科执业机构技术准入标准和人员资质条件,加强系统管理,强化急救意识,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二)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干预措施,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保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运作模式,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快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扩大覆盖面,到2010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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