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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一)建筑市场监管
  1、多数施工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计入垂直防护架及垂直封闭费用,部分工程安全措施费首付比例不足50%。
  2、部分施工合同中无预付款约定,个别工程预付款不足25%。
  3、个别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佳木斯国瑞建设监理公司未签订监理合同承接监理业务;大庆东城领秀工程无施工许可证施工。
  4、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问题依然存在。
  (二)标准化工地验收情况
  1、部分工程缺少基础阶段施工及计量设备、标准养护设备等内容的照片及录像资料,部分录像资料中缺少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具机械等设施设备的细节内容。其中,牡丹江市企业未申报创建标准化工地,主管部门未评价。
  2、部分工程缺少节能分户验收、门窗气密检测等质量内业资料。
  3、县(市)级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缓慢。
  (三)安全生产管理
  1、多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落实不力,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检查次数少,没有跟踪问效。
  2、个别工程越冬工程措施不完善。桦川县亿百汇农贸轻综合市场7#、8#楼工程未编制越冬防护施工方案,未采取越冬防护措施;伊春天地宜家1#、3#楼工程越冬防护方案缺乏针对性,门洞口未封闭,地沟及基础局部未采取保温措施。
  3、部分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40%的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少,监督整改力度小,佳木斯三江建设监理公司总监未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多项工程任职;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物所黑龙江分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个性问题。鸡西兰键铝塑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质量管理
  1、部分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2、混凝土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管理与规范有差距,计量器具有待完善。
  3、个性问题。牡丹江京江上城综合楼工程主体工程已封闭,商品混凝土无合格证和强度报告。牡丹江京江上城综合楼、海林丽莱酒店工程基础工程未验收。
  三、处理意见
  (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牡丹江东北市政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罚款处罚。
  (二)责令牡丹江京江上城3号楼工程停止施工,明年开工前,由省安全站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记河北中基华监理公司、佳木斯三江建设监理公司、佳木斯国瑞建设监理公司、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黑龙江分公司不良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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