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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白河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五、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我委要组织项目后评价。
  六、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于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我委,我委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各负其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建设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项目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我委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定期对项目和有关产业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白河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安康市白河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开工
  年份
建成
  年份
投资类别总投资已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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