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汽车及零部件专业展览会,出口基地核心区和出口分基地要组织、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开发东南亚、中亚、中东、非洲、南美等地区的整车市场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零部件市场。对参展企业在各种政策性资金资助的基础上,从市外贸发展基金中再给予10%的资助。
(十)支持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大力培养和引进汽车产业高端人才,鼓励企业以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等方式引进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对熟悉国际贸易、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的中高级人才出国进行短期专业培训给予一定资助。
五、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十一)推进产业集聚。充分发挥汽车出口基地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国家汽车产业向我市汽车出口基地转移,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津设立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和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围绕整车生产形成汽车产业集群,带动二、三级配套厂家在我市汽车出口基地集聚发展。
(十二)保护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扶持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和引导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进行自有商标、专利境外注册并给予资助。对企业依法维权予以协助和支持,规范出口秩序。
(十三)建立出口企业对口联系机制。选择部分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作为市级重点联系企业,加强政策和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具体问题,并加大政策倾斜,确保其又好又快发展。出口基地核心区和分基地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出口企业,搞好跟踪服务,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十四)积极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建立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数据资料库和出口运行分析系统,不断完善出口运行分析和监测,帮助企业规避可能发生的贸易摩擦。引导和协助企业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免费为企业进行应对“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及贸易壁垒培训。
(十五)创新产业发展模式,营造汽车文化氛围。探索具有天津特色的汽车产业发展模式,在发展汽车整车、零部件产业的同时,加快汽车用品产业的发展及其市场开发。借助每年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天津国际汽车贸易展览会等活动,努力培育汽车文化,提升天津在国内外汽车产业的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