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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建立优化配置的新资源观,尽可能以多种方式实现产品的多次使用,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污染物的产生,并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促进废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资源投入最小化和废弃物的最小排放。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优先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通过企业、园区、城市三个层面的互动促进、协调推进,使循环经济建设逐步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引导面上工作开展。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将发展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的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公众的参与作用,促进各企业、各产业、各区域向循环型发展的方向转变。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氛围。

  五是坚持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制度,对一些重点行业实行定额管理,并与考核绩效挂钩,增强可操作性。

  六是坚持政策激励与法律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投资倾斜、财税优惠、专项扶持、表彰奖励等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构建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初步建成节约型循环社会,基本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机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方式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循环经济意识明显提高,在政府、社会、公众中形成一种共识和氛围。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得到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各种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组合并初步形成规模。

  资源产出指标:全省资源产出率达到1200.1元/吨,比2005年增长43.8%。

  资源消耗减量化指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1.76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22.12%;万元生产总值水耗338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46.4%;万元生产总值电耗1896.7万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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