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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京艾委字〔2008〕6号)


各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8年12月1日是第21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口号是“倡导、参与、落实”。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围绕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在11月20日-12月19日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深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要把艾滋病防治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好做实。
  二、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把向领导干部宣讲艾滋病防治政策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讲,是迅速提高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的有效手段,是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的基础,也是实现《行动计划》总体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部门要了解本级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的情况,制定宣讲工作计划,将培训计划具体落到实处。要认真分析本区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现状、问题和需求,合理安排宣讲内容,提高宣讲培训质量。各区县、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艾滋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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