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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一)加快煤电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鹤煤集团为主体,建立 “ 煤炭-煤化工-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煤炭-电力-建材、煤炭-电力-盐化工、煤炭-煤层气-电力 ” 等产业链条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鹤煤集团

  (二)加快食品加工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大用、永达和绿佳公司为主体,建立 “ 种植 - 饲料 - 养殖 - 畜产品加工 ” 、 “ 畜牧养殖 - 粪便 - 有机肥 - 无公害农产品 ” 、 “ 畜禽加工 - 下脚料 - 有机肥与蛋白饲料 ” 、 “ 秸秆青贮 - 畜禽粪便 - 沼气 - 发电 ” 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市农业局、市畜牧局、永达公司、大用公司、绿佳公司

  (三)加快金属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维恩克公司为主体,建立“ 白云岩 - 金属镁冶炼镁锭 - 镁合金型材 - 镁合金压铸件深加工工业废水 - 水煤浆及原煤 - 煤气 - 金属镁冶炼 - 废渣 - 建材 ” 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鹤山区政府、维恩克公司

  (四)加快水泥产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以同力水泥公司和豫鹤同力水泥公司为主体,建立 “ 水泥余热 - 发电 ” 和 “ 粉煤灰 - 水泥 ” 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同力水泥公司、豫鹤同力水泥公司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鹤壁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 , 成立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合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成立由市直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国家和省行业专家组成的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阶段目标、标准体系表、技术标准和措施建议,收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定期研究解决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完善工作机制,选配人员具体负责各项标准的制订、宣传、指导和实施。

  (二)实行目标管理

  将循环经济标准化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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