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资金投入
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将根据工作需要,把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循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订,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创性标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建立激励机制
积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循环经济标准的研制。对采用循环经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项目计划。将循环经济先进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我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定范围,积极推荐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成果列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对在循环经济技术标准研制及推广应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市质监、商务、科技、环保、建设、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抓紧整合资源,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研制专家库,积极收集本行业的标准信息、市场动态,及时上报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将相关信息在本行业网站或市循环经济网、质检信息网上发布。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抓紧构建以质监、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培训。对企业标准化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着力培养大中型企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的带头人,鼓励他们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
(七)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企业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自觉应用标准化技术改善和优化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在煤炭、电力、建材、金属镁、食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方面,加强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交流合作,争取这些行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会落户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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