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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采用BT模式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应按渝府发〔2007〕73号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BT融资人,BT融资人对施工、重要设备材料依法招标。实行BT融资并建设总承包方式的,施工招标与BT融资人招标合并进行,建安费用实行固定总价。项目法人采用BT融资并建设总承包方式的,应在项目BT融资方案中提出,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其中市级重点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提出会商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项目招标工作应在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后进行。

  三、严格资格审查,提高资格审查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要求,今年我市已启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试点工作,凡纳入试点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实行资格后审;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推行资格后审。因项目技术复杂或行业有特殊要求需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应事先报经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则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预审,一律不得由项目法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自行组织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方式应实行合格制的审查方式,招标人应当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其他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

  四、严格限价招标,把好投资控制关

  为预防和遏制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国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坚持采取无标底最高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在发出前一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因未采取最高限价招标而产生超概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调整概算和追加投资,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最高限价应当按照批准的概算合理确定,不得高于概算,但也不能低于成本。因限价过低造成招标失败的,必须修正限价后才能重新招标。

  五、严格评标委员会组建,提高评标质量

  当前,因评标工作质量差导致投诉的案件不断上升,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要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必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合理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是要熟悉评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二是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界定废标;三是要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经济报价进行评审。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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