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立监管服务体系。 明确行政监管主体职责分工,形成联合监管机制。严格回收企业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无证和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回收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的监管服务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 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结合贯彻《
鹤壁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商务、工商、公安和物资回收管理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对从业人员宣讲有关法规政策,全面提高经营者的素质。
鹤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新勇(副市长)
副组长:
樊举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循环经济办主任)
赵玉堂(市物资集团总裁)
李子强(市供销社主任)
成 员:
郭志鹏 (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循环经济办副主任 )
董撵群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姜福良 ( 市环保局副局长 )
石汴生 ( 市公安局副局长 )
王焕宾 ( 市建设局调研员 )
石进武 (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
赵长远 ( 市规划局副局长 )
朱金海 (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
赵旺林 ( 市物资集团副总裁 )
付焕卿 ( 市供销社副主任 )
赵金海 ( 市工商局副局长 )
宋炳玉 ( 市国税局副局长 )
王保成 ( 市地税局副局长 )
郑 辉 ( 浚县常务副县长 )
孙 静 ( 淇县副县长 )
王 强 ( 淇滨区政法委书记 )
蔺其军 ( 山城区常务副区长 )
张尚东 ( 鹤山区副区长 )
李广清 ( 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朱金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