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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意见
(焦政办〔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豫政〔2007〕28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焦政〔2007〕30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全市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67号),现就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意义
  标准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是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和有力保障,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手段。近年来,我市食品药品标准化工作发展很快,在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食品药品标准化工作还面临一些新问题,集中表现为规模企业少,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先进标准带动产业发展的意识不强;食品标准不健全及执行标准不严格,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食品药品是倍受注目的特殊商品,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经济问题,也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关心民生的宗旨意识,而且还关系我国产品质量信誉和国际形象。河南省委、省政府已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列为为民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置于特别重要位置。因此,必须把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着力点放到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上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加强过程控制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以确保食品和药品安全为目标,以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从源头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使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物流及销售环节有标准可依,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市食品药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主要食品药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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