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按照帮扶、规范、发展的原则,帮助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在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建立起适应生产和经营需要的质量检测手段,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按标准对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彻底杜绝企业无标准生产和出厂无检验现象。2008年,在区域性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地方,组织或制定并实施相关标准,保证企业按标准生产;2009年,全市食品加工小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标准覆盖率要达到100%,产品出厂检验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五)推动我市优势食品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市食品生产出口企业要积极跟踪进口国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食品安全性能标准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采用国际标准。2008年,出口食品和农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符合进口国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2010年,全市肉制品、速冻食品、小麦粉等主要食品安全性能的标准100%采用国际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建立健全物流标准体系。在全市食品物流企业和冷鲜肉、速冻食品、蔬菜等行业初步建立食品运输、储存和销售标准体系,有效预防食品在物流环节受到污染,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商务局、农业局、畜牧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推进行动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会,进行经验交流、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局起步。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各县(市)和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食品标准实施情况,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食品标准化推进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并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围绕食品标准化推进要求,逐个企业、逐个产品、逐个环节抓落实,重点解决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仓储运输等主要环节存在的执行标准不严问题,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
第四阶段:结合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表彰。要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市县二级对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要组织考核验收,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上报。对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行动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商务、林业、卫生、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畜牧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推进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部门的推进计划,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专人负责、专人联络。
(二)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在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宣贯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等重要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加强对标准化基本知识的培训力度,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通过标准宣贯,培训一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