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行建立企业内控产品标准制度。全市食品出口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要推行建立企业内控产品标准制度,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产品标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企业控制能力。
(四)强化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企业备案产品标准进行全面复审。一是清查建档,各县(市)、要结合本地企业情况,逐企业逐产品清查统计产品执行标准情况,建立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档案;二是复审整顿,由市里统一组织食品标准化方面的技术专家对已备案的食品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三是通过制订和完善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有效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五)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对食品企业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对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
标准化法》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区域性生产加工食品标准实施薄弱问题实行全面综合整治,对无标准生产、出厂无检验等现象坚决予以治理。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指导。市政府将加强对食品标准化推进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要及时将当地食品标准化推进专项行动情况报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县(市)工作的开展。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先进企业典型、对推进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度报道等形式,形成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2:
焦作市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以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为核心,在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建立药品标准实施和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市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主要药品在省内外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