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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工校安置房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工校安置房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377号)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工校安置房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建设用地的决定》(龙政综[2008]374号)收回的龙岩地区工业学校国有建设用地0.1465公顷,并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作为被拆迁教职工和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建设地点位于新罗区曹溪镇石粉村原工业学校(莲南路北侧),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项目名称:工校安置房

  申请单位: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编号

名  称

备注

1

建设用地申请表

1份

2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

1份

3

“一书一方案”

1份

4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审理意见

1份

5

关于同意编制《一书一方案》的函

1份

6

龙岩市发改委文件 龙发改审批[2 0 08]5 9号

1份

7

建设项目总平方案设计审查通知书

1份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35 08 00200800068号

1份

9

龙岩市建设局文件 龙政建[2 0 08]综72号

1份

10

龙岩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份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龙国用(9 3)字第2 05 8 38号

1份

12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供地)

1份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1份

14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文[2004]60号

1份

15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04]32号

1份

16

总平图、红线图、道路竖向图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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