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目标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统筹考虑”的方针,以维护客运行业稳定为切入点,以规范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促进我市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使我市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经营环境明显改善,管理方法科学有序。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地区:市区主要道路、车站、机场、酒店、景点景区及三亚至崖城、三亚至藤桥、三亚至海口的主要道路交通线;三亚湾地区及城郊结合部。
(二)重点整治对象:1、非法营运的8座以上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冲击东、西线“滚动发班”的私家车、外市县出租车及私家配备司机营运的自驾租赁车、农用车载客。2、套牌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3、非法营运的人力三轮车。4、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逾期报废的客运机动车。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二、三轮摩托车,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摩托车。6、违反装载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货物运输车。7、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和黑恶势力。8、利用职务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车辆、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四、任务分工、责任和整治措施
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工商、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办、海棠湾镇、崖城、凤凰镇等部门,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违规营运、违反装载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机动车辆进行稽查和处罚,依法履行专项行动中道路客运的管理职能。具体任务和责任:
(一)市交通局:1、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非法营运机动车辆,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帐,为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牵头组织联合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机动车辆,并在田独大转盘、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市区及大东海路段、海坡、崖城、海棠湾、凤凰机场等八处,设立固定稽查点,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参加联合稽查行动人员由市交通局(60人)、市公安局(38人,其中凤凰机场6人、交警16人、巡警8人、稽查点所在的属地派出所各1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2人,其中河东执法局抽16人、河西执法局抽16人)、三亚工商局(8人)、市旅游产业发展局(5人)、市委宣传部(1人)、崖城镇(4人)、海棠湾镇(4人)、凤凰镇(6人)组成。联合稽查行动由市交通局具体安排。责任人:刘冲、胡文忠。协助单位派出人员的责任领导由各部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