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公安局:1、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参与非法营运的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的机动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三超”货物运输车以及工程自卸车的“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2、成立一个清理整顿客运车号牌小组,对未使用、借用、已报废、回收旧损的客运车牌证进行清理、整顿、保管、销毁工作,重点查验客运车辆及牌证真伪,及时发现嫌疑车辆并予以查扣。3、要充分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加大对出入市区客运车辆的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嫌疑客运车辆并予以查扣。4、认真查验发生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及时排查和发现假牌套牌嫌疑客运车辆并予以查扣。5、在市区月川环岛、市政府岗、下洋田、荔枝沟路口、银海路口、中行路口、三亚大桥(西头路口)、胜利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等八个路口设立固定查车卡点,打击上述违法车辆。联合行动人员由市公安局各警种组成,打击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具体安排。6、在打击整治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积极预防和处置因整治行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责任人:张凤祥。
(三)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局抽出专人组成机动队伍,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实行24小时巡逻查控。市公安局8人,市交通局8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8人,市旅游产业发展局2人。责任人:张凤祥。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组织自己的专门力量,抽调人员组成临时专业队伍,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非法营运二、三轮车行动,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安排。责任人:王国平。
(五)市监察局:1、对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对在整治行动中向有关部门讲情、说情的公务人员予以依规查处,追究责任;3、会同有关部门对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人:薛运秋。
(六)市旅游产业发展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进入旅游景点、酒店、旅游购物点等停车场开展非法营运调查登记工作,并协调工作组开展查处非法营运的车辆的工作;组织全市各酒店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当前“黑车”市场运输情况,开展禁止各酒店使用“黑车”接送运载客人的整治行动;解决各酒店不允许出租车进入酒店范围载运客人的问题。责任人:陈敏建。
(七)三亚工商局:组织人员参与对客运车营运市场的整顿工作,重点清理整顿核查客运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的经营资格。责任人:林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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