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济政字〔2008〕59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请修改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历下政字〔2008〕29号)、《关于对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市中政〔2008〕13号)、《关于局部修改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天政〔2008〕28号)、《关于我区郭店镇、柳埠镇、彩石镇、港沟镇、孙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济历城政地〔2008〕8号)、《关于调整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长政〔2008〕20号)、《关于局部调整圣井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章政地〔2008〕2号)、《关于调整济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阳政地〔2008〕22号)、《关于局部修改平阴镇、安城乡等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平政地〔2008〕41号)、《关于局部修改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2008〕6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局部修改章丘市等九县(市、区)部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鲁政土字〔2008〕421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3.1266公顷,其中农用地42.2213公顷(耕地26.8664公顷),未利用地0.905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龙洞街道办事处孟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8832公顷、园地0.0908公顷、林地0.769公顷,龙洞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6.0638公顷、园地9.0473公顷、林地0.0111公顷、未利用地0.323公顷,老石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7.2465公顷、园地1.4607公顷、林地2.5314公顷、未利用地0.3795公顷,西蒋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4866公顷、园地0.343公顷、林地0.3319公顷,中井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863公顷、林地0.7697公顷、未利用地0.2028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二、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十六里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0.7467公顷,其中农用地0.7467公顷(耕地0.746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一般农田0.746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