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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三、天桥区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6.63公顷,其中农用地6.6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大桥镇大王村原规划其他农用地5.33公顷,杏元店村原规划林地1.3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四、历城区郭店镇、港沟镇、彩石镇等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34.2043公顷,其中农用地32.2396公顷(耕地28.5296公顷),未利用地1.964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郭店镇耿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50公顷;彩石镇西彩石六村原规划未利用地0.7318公顷,东彩石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2139公顷、未利用地0.2588公顷;港沟镇东邢村东一般农田14.6699公顷,港沟村西南原规划一般农田10.1763公顷、园地2.3933公顷、林地1.3167公顷、未利用地0.8522公顷;孙村镇东港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345公顷、未利用地0.1219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五、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原崮山镇,下同)、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5.7076公顷,其中农用地2.7405公顷,未利用地2.967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北孙社区原规划林地0.1784公顷、未利用地0.2916公顷;归德镇岗辛村原规划园地2.3607公顷、林地0.097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43公顷、未利用地2.6755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六、章丘市圣井街道办事处(原圣井镇,下同)、官庄乡等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81.6436公顷,其中农用地70.7895公顷(耕地22.7836公顷),未利用地10.854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圣井街道办事处南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4公顷、园地13.0679公顷、未利用地1.1254公顷,陈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5333公顷;官庄乡官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33公顷,养军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6667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明水镇)西琅沟村原规划园地18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旭升乡)东沟头村东原规划一般农田5.3333公顷、园地16.938公顷、未利用地4.3954公顷,三涧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4666公顷;高官寨镇火石村原规划未利用地5.3333公顷;水寨镇水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4504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七、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济阳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6.2161公顷,其中农用地31.2087公顷(耕地13.3099公顷),未利用地15.0074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西八里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6.6597公顷、园地2.5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5612公顷,尚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2.2591公顷、其他农用地0.4541公顷、未利用地1.6261公顷,马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4.1191公顷、园地3.7130公顷、其他农用地0.8501公顷,于谦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0.2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7公顷,菅家居委会原规划园地3.2393公顷、其他农用地1.5775公顷、未利用地2.2705公顷,马店居委会原规划园地1.6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3217公顷、未利用地2.1408公顷;济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林地2.856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34公顷,金家居委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0137公顷、未利用地8.9700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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