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北仑电厂一期码头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北仑电厂一期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北电发〔2008〕81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北仑区环保局初审意见(仑环〔2008〕63号)、市海洋局审核意见(甬海〔2008〕 114号)收悉。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评审意见、北仑区环保局初审意见、市海洋局审核意见,同意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对原有一期码头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原一期码头向西延长129米,外侧改建为1座260米长的7万吨级泊位(用于粉煤灰装船和石灰石卸船),内侧设500吨级驳船泊位2个(用于石膏装船)。同步新增石膏中转站、输送带等配套设施,并利用部分原输送系统。改建后,一期码头年吞吐量为176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必须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采用较先进的桥式抓斗卸船机为卸船设备,卸料漏斗四周设置自动洒水喷雾装置,并在卸料漏斗上方增设三面挡板封闭。卸船落料处设置挡风板,皮带输送系统要求封闭,在码头前沿皮带机廊道两侧布置挡风板,引桥皮带机设置防尘罩密闭,转运站采用喷雾抑尘和抽风除尘措施。人工清扫码头和引桥面落料,及时冲洗地面,控制地面二次扬尘。确保项目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散货运输采用密封型车辆或车辆加盖篷布,并严格做好厂区内外运输道路洒落散货的及时清扫、道路洒水冲洗和保洁工作,建立保洁管理制度,避免散货洒落引起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码头按要求设置废水收集明沟及污水调节池,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送至后方煤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后方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除尘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喷洒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