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格监测报告制度(周报)方面,松北区、阿城区、依兰县、尚志市、木兰县上报率达到90%以上;道外区、方正县、巴彦县上报率达到60%;五常市上报6次、双城市上报2次、呼兰区上报3次;道里区、香坊区、南岗区、平房区、通河县、延寿县、宾县零上报。
城乡居民服务价格报告制度由各县(市)物价局价格监测机构承担,各地执行情况比较好,所有单位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香坊区、道里区承担的成品粮价格监测报告;香坊区承担的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监测报告;呼兰区、香坊区承担的生猪、鸡蛋价格监测报告;松北区承担的农机价格监测报告;尚志市承担的水泥销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上报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报表数据填写不全,有迟报、漏报、报告单位及时间不填等现象。
(二)部分单位价格动态分析少,每月一篇分析都不能完成。
(三)部分单位的领导和采报价人员对价格监测工作重视不够,对市场价格动态不关心,有的单位一价报几天,不深入市场巡视采价,应付了事。
三、下步重点工作
当前,食品类、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有所缓解,市场商品价格呈现逐步回落态势,对抑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工业品出厂价仍处于高位,价格上涨的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国际初级产品价格走势取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方向,存在不确定性。而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更加有力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内需,这将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产生激励作用。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加强市场价格巡视和监测,加强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认真分析市场价格动态,确保价格相对稳定。
(一)切实做好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设,增强敏锐性,加强市场巡视工作,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二)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信息报送质量。要围绕经济和价格工作中心任务,重点做好粮食、肉蛋菜等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
(三)认真抓好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执行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上报质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强化细节管理,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采价、汇总、审核、报送等各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