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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注:学校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按住宅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医疗、科研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按商业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

  附件2:
  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表
  年   月   日 NO:

工程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工程名称

 

地  点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应交金额(元)

 

要求减免金额(元)

 

要求减免理由

 

市建设局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市政府意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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