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县城建设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和垃圾向周边农村排放和倾倒的现象得到遏制;市级生态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和完善垃圾集中填埋设施,乡镇企业“三废”全部处置。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4.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实施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对污灌区土壤采取措施修复和治理。
--对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实施污染治理。
--建设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 1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5个市级生态村。
--全市节水灌溉率达到6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农田灌溉定额控制在370.5立方米/亩,实现农业用水零增长。
--建设黑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和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56万h㎡。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5.3万h㎡,森林覆盖率达到10.8%,农田庇护率达到90%以上,沙漠化治理率达到2%,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取得实效。
到2015年,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1、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把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解决人畜安全饮水纳入政府环保指标,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监测和监管。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解决部分农村人口喝不上干净水的问题,建设清洁水源。
2、加大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采取分散或集中以及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在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逐步采取定点存放(建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时转运、定点集中处理的办法,处理农村垃圾。城镇周边、重要水系、国道沿线和旅游沿线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城镇垃圾设施,推广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广“畜-沼-粮”、“畜-沼-果”、“畜-沼-菜”的农户生态循环模式和“一池四改”(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的生态家园清洁工程,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3、严格控制乡村工业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污企业的治理力度,对治理无望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关停并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鼓励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扶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